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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16年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

字号:T | T 2016/02/21 【信息来源:

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今年继续开展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名额分配:请各系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系推荐工作,各系原则上可推荐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候选人各1名。(相关文件请从校园网ftp--人事文件--师资科--2016文件中下载)

.时间要求:各系于224日前将拟推荐的候选人名单报人事处师资科。

.评审过程: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材料,确定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并报省教育厅。

.联系方式: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电话:56730061

 

人事处

2016.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