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今年继续开展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名额分配:请各系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系推荐工作,各系原则上可推荐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候选人各1名。(相关文件请从校园网ftp--人事文件--师资科--2016文件中下载)
2.时间要求:各系于2月24日前将拟推荐的候选人名单报人事处师资科。
3.评审过程: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材料,确定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并报省教育厅。
4.联系方式: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电话:56730061
人事处
2016.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