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教师[2016]1号文件精神,经院学术推荐委员会评审,拟确定下列推荐对象,现公示如下:
1.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张峰
2.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李志梅、金洁、秦艳
公示时间:2016年3月4日-2016年3月10日。如有异议,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联系电话:56730061(内线88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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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