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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的公示

字号:T | T 2016/03/04 【信息来源:

根据苏教师[2016]1号文件精神,经院学术推荐委员会评审,拟确定下列推荐对象,现公示如下:

1.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张峰

2.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李志梅、金洁、秦艳

公示时间:201634日-2016310日。如有异议,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联系电话:56730061(内线88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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