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处、办、馆: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系统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14】54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安全生产系列活动,确保学院安全工作形势总体稳定,切实维护好全院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学院研究决定,从6月5日至20日,全院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和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成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部门负责人担任。
二、各部门负责自查的主要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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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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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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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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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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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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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部门所辖范围的用电、消防、防盗措施安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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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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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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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实验实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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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校内实验实训基地的安全生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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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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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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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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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重自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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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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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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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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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包括体育器材、体育场地和防护措施等安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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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科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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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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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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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各系实验实训基地及危化品、汽油等安全监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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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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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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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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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有害信息和不良舆论的封堵和删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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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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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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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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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校办企业安全生产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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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东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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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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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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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校园车辆管理和车队交通安全教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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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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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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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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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相关场所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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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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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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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学生使用违章电器情况,是否携带管制刀具,是否有校外人员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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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服务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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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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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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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食堂安全生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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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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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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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供电设施是否良好,包括配电箱、电闸、插座等电器设备安全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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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查的原则、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原则、方式
此次安全活动采取由各部门先自查安全隐患,再由学院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专项检查验收。
(二)时间安排
1、6月5日至12日,各部门按照检查工作各自开展自查工作,并将自查工作书面总结于14日前报保卫科,材料将作为年底安全考核依据。
2、6月17日,由学院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整改。
3、6月20日前由后勤保卫处形成安全活动总结上报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维护安全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教育教学的关系,做到组织有力,责任明确,布置周密,排查到位,整治有效,防患未然。
2、落实责任,密切协作。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顾全大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搞好协同检查,决不允许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若发生工作失职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3、转变作风,扎实工作。各部门要发扬务实、高效的作风,突出重点,强化督查落实,深入一线细致排查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问题,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良好育人环境,努力建设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校园。
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系统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见沙工QQ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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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