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为提高多媒体设备的使用效率、延长使用寿命、减少故障率,进一步规范管理,制订本规定。
二、 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度,教室内多媒体设备管理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教室多媒体设备主要用于教学,其它情况使用多媒体设备必须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同意后方可借用。
三、 教师使用多媒体设备,必须经过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举办的多媒体设备使用培训,并取得多媒体设备使用卡,否则无权使用多媒体设备。
四、 多媒体设备使用卡是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设备的有效证件,必须妥为保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卡如有遗失,需及时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挂失和补办;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设备失窃、设备损坏等)由本人负责。
五、 授课教师上课前,凭多媒体设备使用卡直接到教室打开多媒体设备。教师开启橱门后必须根据设备清单清点多媒体设备,如发现实物与清单不符,应立即向教育技术中心报告,主控室设在教学楼G208,联系电话:56730328。
六、 多媒体设备属精密仪器,有其特殊的操作要求,授课教师必须严格按有关规程使用多媒体设备。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必须不定期检查,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要给予严肃批评;对于无视批评继续违规操作的,将取消其使用资格直至行政处分; 对于因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引起严重后果的,除给予必要的处理外,使用者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如果在按操作规程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联系,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派人维护维修。
七、 多媒体教室计算机内已经安装了保护卡,专业教学软件由任课教师自行安装,如需打开保护卡安装软件需提前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管理人员预约联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为保障设备正常使用有权删除或卸载未批准安装的软件。
八、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必须在授课教师报修起十分钟内赴现场排除故障,短时间内不能解决的故障,可与教务处联系尽可能安排备用教室。
九、 授课教师在上课和课间休息期间,有权利和义务教育并管理好学生,保障多媒体教室的设备和环境。教师授课结束后,请认真填写《设备使用情况记录表》。未作记录者,设备出现问题将追究责任。
十、 非正常教学安排需借用多媒体教室,应经教务处长签字同意,方可借用。为了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周一至周五(不包括周五晚上)一般不安排正常教学以外的借用。
十一、 本规定自2007年9月起执行。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07年9月